定位理論和廣告定位理論的發展
浏覽: 來自:廣告定位理論 發布時間:2014.03.05原标題:定位理論和廣告定位理論的發展
定位( p。siti。ning)是由著名的美國營銷專家艾爾•裏斯(A1 Ries)與傑克•特勞特(Jack Tr。ut)於20世紀70年代早期提出來的。當時,他們在美國《廣告時代》發表瞭名爲“定位時代”的系列文章,正如他們所說:“廣告已進入一個以定位策略爲主的時代。”
按照艾爾•裏斯與傑克•特勞特的觀點,定位是從産品開始的,這裏的産品可以是一件商品、一項服務、一家公司、一個機構甚至於一個人,也可能是你自己。定位並不是要你對産品做什麽事情,而是你給産品在未來潛在顧客的腦海裏確定一個合理的位置,也就是把産品定位在你未來潛在顧客的心目中。定位可以看成是對現有産品的一種創造性嘗試。“改變的是名稱、價格及包裝,實際上對産品則完全沒有改變,所有的改變,基本上是在作修飾而已,其目的是在潛在顧客心中得到有利的地位。”
廣告定位理論的發展:
廣告定位理論的發展共經曆瞭四大具有時代代表意義的階段。
(1) 20世紀40年代至50年代,以羅瑟•瑞夫斯提出的獨特銷售主張理論(USP)爲代表的USP時代。
(2)起始於20世紀60年代,以大衛•奧格威主張的廣告品牌形象理論爲代表的形象廣告時代。
(3)起始於20世紀70年代,以艾爾•裏斯和傑克•特勞特提出的定位理論爲代表的廣告定位時代。
(4)成熟於20世紀80至90年代的系統形象廣告定位時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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